| 1、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必须是本人人事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才可办理,人事档案一般在7月初至9月底这段时间内会寄到。报到时须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
(3)、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带三份空白协议书)。
(4)、需办理落户的凭户口迁移证办理。
属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录用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有市人事局下达的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增人指标卡或公务员录用名单。
2、怎样才能知道本人的人事档案是否已寄到人才交流中心?
(2)电话查询:0579—88892820。
3、我的人事档案还没有寄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证是否会过期作废?
答:毕业生报到和落户均可以在当年的12月底以前办理,报到证一般在年底前仍可使用,超过报道期限不会作废。
4、成教、自考毕业生的就业报到手续如何办理?
答: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就业协议书,到兰溪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5、我的户口能否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
答:用人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如无集体户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挂靠的,就人事档案转入市人才交流中心后,可将户口迁入中心集体户。办理挂靠手续时凭人才中心出具的介绍性,去兰江派出所办理。
6、我原来与兰溪的企业签约,报到证和人事档案都是转往兰溪的,现在想到外地或原籍就业,该怎样办理?
答:凭你与兰溪企业的解约证明和外地或原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调档函,即可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
7、我已与外地的企业解约,想回兰溪本地就业,怎么办理?
答:凭你与外地企业的解约证明,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回后,即可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8、我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管理吗?
答:如果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没有党组织,可以将你的组织关系转入我中心党委管理,但必须调入人事档案并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转入,凭学校组织介绍信到兰溪市委组织部转入。(学校组织介绍信开具转入名称为兰溪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兰溪市人才中心党支部)
9、人事代理服务对象和具体内容是什么?
人事代理制度是我国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为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人事业务,提供社会化人事服务的一种制度。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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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对象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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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申 请 对 象 |
提 交 材 料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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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定级 |
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1年 |
转正定级表1份、单吋照片1张 |
专业不对口推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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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 |
具有工龄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证书者 |
职称申报表2份、单吋照片3张 |
申报前先电话咨询88892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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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证明 |
人事代理人员 |
身份证原件、代理合同 |
证明内容以档案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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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查阅档案 |
需调资、政审、预备党员转正等 |
单位2名工作人员携带介绍信 |
本人及个人不得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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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 |
新录用或辞职辞退的公务员、事业人员 |
代理合同、社保相关表格 |
事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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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挂靠 |
引进大中专毕业生 |
报到证、落户申请表等 |
落户后户口薄交中心 |
人事代理对象注意事项: 1、代理人员每年年度考核,经用人单位定等次、盖公章后于次年3月份以前交我中心归档; 2、代理人员新增学历、职称以及其他工作档案应在材料形成后一个月内送往我中心归档(证书验原件); 3、代理人员应于代理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前往我中心续办人事代理手续,缴纳代理费(180元/年),对毕业后2年内的毕业生,代理费按120元/年。
咨询电话:0579-88892820 88892511; 24小时传真:0579-88886450
兰溪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55号(中国银行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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