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10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的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需经体能测评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所有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2010年9月1日;
2、集合地点:2010年9月1日上午6时50分之前在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大门前集合,统一乘车前往。
3、考生凭体能测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体能测评场地领取体能测评准考证。
4、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9月2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地点: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退役士兵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学历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若户口簿不能体现高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则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高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证明)、学历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于2010年9月4日参加面试,有关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面试通知》。
2、联系电话:0579-88891752(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88853022(兰溪市公安局)。
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